我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活动

发布者:庾志华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43


多措并举学习宣传 树新时代家教家风

班主任学习专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领会、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前期线上自主学习、讨论的基础上,4月6日晚,我校德育处组织全校年级长、班主任及实习老师召开线下专题会学习会,会议由王忠英书记主讲。

会上,王忠英书记并详细地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六大亮点:

亮点一 规范了家庭教育的概念;

亮点二 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亮点三 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亮点四 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亮点五 规定了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

亮点六 规定了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

王忠英书记强调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我校应积极行动:形成共识、贯彻落实;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创新方法、精准发力。

《大学》中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是要学会做人,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是孩子将来的立身之本,是孩子将来一切发展的根本,更是决定着孩子将来的发展高度。而要做好这一切,就一定要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人,充分尊重孩子,理解孩子。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校将继续扎实推进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学校将主动发挥学校职责,多方联合、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家庭教育方法。